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

玩具故事

"Let's see what this baby is capable of!"

  已經快三十歲,還是頗喜歡玩具。

  最近遇到一些小時候的朋友的時候提到我最近又開始玩樂高,他們有點不可置信地說:「你是返老還童了喔?玩樂高?」總覺得也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一般已經長大的人(Grownup)工作之餘的休閒娛樂是什麼?我想想,看電視?打高爾夫球?記得之前看過的一部小品的美國片,主角的老婆以為主角搞外遇,跟蹤打算捉姦,結果發現老公和一群中年男子圍成一圈手上拿著棒球卡念念有詞,一群人分成兩邊依著手上球卡的數據在想像兩個夢幻球隊的對戰,他老婆問他為什麼不跟她說,老公說他覺得他沒有辦法想出一個說詞不讓她覺得合理正常。大概每個人都難免會遇到這種類似「社會責任」一樣的問題,一個年紀的人就應該表現得如何如何。其實一個成年人玩玩具或者喜歡棒球卡大概沒有犯法。

  有時候玩具裡面的人偶會讓我想到某些宗教反對偶像崇拜乃至消滅偶像的一些行為舉動,但是有時覺得玩具難免就是某些東西的像,也就是縮小版的模型之類的,如果某些宗教反對「偶像崇拜」的內容指的是只要有「像」就不行的話,我想大概電影繪畫攝影等等一干會製作「現實的複製品」的一些活動都可能遭到破壞或者禁止,我想所謂宗教所反對的大概不會這麼雞毛蒜皮?當然,我想我只是盡量想要找到使用這些小人偶的合理化的理由而已。就一個畫面來說,有人物的存在似乎比較容易有故事的感覺。

風暴兵:「抱歉剛剛NG太多次所以晚到了。」
  除了製作出某種東西之外還想製作某種故事,其實也只是拿手邊現有的東西拼拼湊湊,再製作(re-creation),也就是休閒。

2013新年快樂!
  其實本來是想2012聖誕節寫這篇,結果做完聖誕派對的場景的時候已經是12/26了,打電動誤事。今天其實也有點草草寫就,不過先頂著吧,一直拖稿也不是辦法。目前整個是用照片塞版面的狀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