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教育部「黑箱課綱」敗訴?判決書怎麼說

【文/何宇軒】
先直接回答標題的問題:
這場訴訟只關係到政府必須公開相關資訊(如會議記錄、投票名單等)。至於課綱小組的組成過程是不是黑箱?它的爭議內容是否被允許施行?這些程序與實質內容問題,全都不是這場官司要討論的。

如果有在關心教育部課綱微調案的讀者,應該知道台灣人權促進會跟教育部打行政訴訟,而教育部敗訴的新聞。但是網路上某些反對課綱微調案的言論,似乎有點誤解這場訴訟內容,把它的地位看得過於重要。當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課綱微調案將繼續上訴,課綱照常上路時,就有批評者質疑「為什麼課綱案都敗訴了還可以施行?」

簡單從頭說起,去年延燒至今的教育部微調高中課綱案,在歷史、公民的部分,不論是內容與程序上都產生了爭議

因為決策過程有黑箱疑慮,所以台灣人權促進會要求教育部公開會議過程、投票名單等。在經過教育部拒絕、訴願不成的這一段過程後,終於走上打行政訴訟一途。

在過程中,教育部主張,這些資料屬於「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依法可以豁免不公開。但教育部的理由,沒有被法院採納。
於是,法院判決教育部必須提供會議記錄以及記名投票單,讓原告台權會閱覽抄錄。至於教育部的其他決策過程是否黑箱?法院並沒有判斷,這就要自己透過公開的資訊去解讀了。

最後別忘記的是,這是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還未定讞,還可以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所以也不排除有翻盤的可能。
--
參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627號判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